我院已于2016年11月1日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步进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

发布时间:2016/11/03

根据《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阳市财政局、资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价格补偿办法和标准的通知)》资发改物价[2016]78号文件规定,我院已于2016年11月1日零时取消了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即西药和中成药按进价销售。同时,我院按“普通门诊诊查费”、“专家门诊诊查费”、“急诊诊查费”、“中医辨证论治”现行价格顺加4元,“住院诊查费”顺加7元,“Ⅰ级护理”“Ⅱ级护理”“Ⅲ级护理”顺加7元,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费用按医保政策报销。

特别提醒:患者就诊时请务必携带“三证”身份证、就医卡、医保卡或新农合医疗证。缴费时请注意携带哦!

通过药品取消加成政策,调整以来服务技术价格和医保支付方式,让群众享受更加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医疗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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