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26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政事权限清单
一、总则
根据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规定、市民政局“三定”规定及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主管部门、事业单位、相关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市民政局举办监督职责
1.指导检查资阳市精神病医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市委的指示、决定情况。监督管理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对国家和省、市有关民政福利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贯彻执行。
2.指导监督资阳市精神病医院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统一战线及意识形态等工作。指导资阳市精神病医院离退休人员工作。
3.按程序核准资阳市精神病医院章程,审核报送资阳市精神病医院编制使用计划、机构编制调整方案等,审批资阳市精神病医院临床、医技类内设机构调整设置方案。
4.按程序任命资阳市精神病医院领导班子成员(不含市委管理干部)、党政管理内设机构负责人,备案审核资阳市精神病医院临床、医技类内设机构负责人。审核报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公开招聘、考核奖励等工作,审核(审批)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等工作。审批资阳市精神病医院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和使用方案。
5.指导监督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年度预决算、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工作。审核(审批)资阳市精神病医院重大资金使用、重大投资决策与重大项目建设。
6.指导监督资阳市精神病医院承担全市特困人员、流浪乞讨和复退军人中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等民生保障业务的开展。
7.指导监督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安全生产工作。
(二)市卫健委举办监督职责
1.监督管理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对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健康和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下同)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贯彻执行;按权限监督管理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医疗卫生业务运行工作,包含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医疗技术、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传染病信息报送等有关工作。指导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开展医疗卫生业务教育培训、出国研修。审核(审批)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卫生职称评定、各类卫生人才申报。
2.监督管理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创新技术评估管理、重点科研基地建设以及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建设等相关工作。指导监督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开展卫生健康科研项目、继续教育、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以及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情况。
3.监督管理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对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执行及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执行。监督管理资阳市精神病医院贯彻落实省基本药物和医用耗材采购、配送、使用及设备采购和使用的政策、扶持政策的执行。负责对资阳市精神病医院落实集采药械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4.指导监督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开展全市精神卫生、精神疾病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教育及医养结合、老年疾病的医疗护理、生活健康咨询、康复促进、临终关怀等相关工作。
(三)资阳市精神病医院自主管理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做好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和宣传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弘扬崇高精神,加强医德医风、精神文明和医院文化建设;全面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做好统战工作;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2.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民生保障的决策部署,提升精神病医院民生兜底保障能力;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确保医院改革发展正确方向。
3.承担全市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特困人员精神病患者、流浪乞讨精神病患者和优抚对象中的精神病患者的收治、收养任务。负责全市精神卫生疾病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教育及全市精神卫生业务指导等工作。
4.依法组织开展医疗、科研、教学等日常工作,依法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5.动议本院机构编制调整和使用事项。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领导医院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抓好医院党员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工作。提出本院岗位设置方案的建议,组织实施本院岗位竞聘工作,组织本院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全院职工的日常管理。负责本院退休人员工作。
6.按照有关规定研究本院“三重一大”事项。负责本院资产管理,包括采购、使用、处置等。负责医院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分析,决算工作。负责医院财务收支管理。
(四)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
1.市委组织部管理职责
(1)负责对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和领导干部职务任免、交流、退休等提出建议。
(2)负责对市委管理的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出国研修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2.市委编办管理职责
(1)审核资阳市精神病医院机构职能编制规定。
(2)审核(审批、备案)资阳市精神病医院机构、职能、编制和领导职数等调整事项。
(3)审核(审批)资阳市精神病医院编制使用计划。
(4)监督指导资阳市精神病医院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5)监督检查资阳市精神病医院事业单位改革、机构职能编制规定和机构编制法规制度执行情况。
(6)监督管理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开展事业单位登记工作。
3.市财政局管理职责
(1)按程序核定资阳市精神病医院的财政拨款或补助总额。
(2)管理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决算、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相关工作,对银行账户实施监督管理。
(3)指导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4)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推进市级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
(5)监督管理资阳市精神病医院依法实施政府采购行为。
(6)监督和规范资阳市精神病医院会计行为。
(7)监督资阳市精神病医院落实重大财政政策、执行财经纪律。
(8)保障精神卫生工作所需经费,将精神卫生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给予医养结合机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
4.市人社局管理职责
(1)核准经市民政局审核的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岗位设置方案,并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岗位聘用、公开招聘、考核奖惩、流动调配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2)负责资阳市精神病院工资基金管理,核定市精神病院在编人员薪酬总额。落实工资收入分配、福利、退休、退职政策以及离退休待遇政策。
(3)组织实施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核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监督检查资阳市精神病医院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
(4)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根据表彰奖励管理权限,办理资阳市精神病医院所涉及的表彰奖励项目申报等事项。
5.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指导职责
指导资阳市精神病医院为全市残疾退役军人和在服役期间患严重慢性病、精神疾病的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医疗、供养服务以及开展残疾退役军人残疾等级鉴定和带病回乡退役军人慢性病检查等工作。
6.市残疾人联合会相关管理职责
监督指导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对辖区内精神残疾托养及精神残疾等级鉴定等工作。
7.医保局相关管理职责
(1)负责对资阳市精神病医院进行协议管理,开展医保协议管理、稽核检查、年度考核等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监督资阳市精神病医院落实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目录,执行医保支付标准。
(3)按照协议约定拨付医保费用,推进支付方式改革。
8.派驻市中心医院纪检监察组管理职责
监督医院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监督检查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督促院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院纪委工作及负责人进行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对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处理处分。
二、政事权限清单事项表(详见表格)
二、政事权限清单事项表
事项 类别 | 政事权限 关 系 | 事项名称 | 主 要 内 容 | 实施依据 | 备注 | |
党建 工作 | 市民政局举办监督职责 | 加强公立医院党的领导 | 指导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群团、统战及意识形态等工作。 | 《四川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 | ||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自主管理职责 | 政治建设 | 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民生保障的决策部署,提升精神病医院民生兜底保障能力;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确保医院改革发展正确方向。 | 《四川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 | |||
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净化政治生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 ||||||
思想建设 | 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推进医院精神文明建设,着力培育和塑造医学人文精神,体现“爱院敬业 求实创新 精研博学 厚德仁医”的院训,发扬“以人为本 救死扶伤 分忧解难 济民惠民”的精神,把医院文化培育成核心竞争力。 | 《四川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 | ||||
组织建设 | 规范完善医院机构和党组织设置。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抓实基本教育、基本建设、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基本保障,以党的建设引领推进医院业务工作。 | 《四川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 《关于加强全省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 ||||
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关,加强对党员的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做好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工作。 |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 |||||
党建 工作 |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自主管理职责 | 纪检工作 | 在上级党委和医院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严明纪律红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四川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 | ||
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及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行风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 ||||||
加强医院纪委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行职责能力,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 | ||||||
统战工作 | 全面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做好统战工作。加强对医院内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政治领导,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四川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 | ||||
群团工作 | 坚持党建带群建,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 《四川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 | ||||
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 | 驻市中心医院纪检监察组 | 加强公立医院党的领导 | 监督医院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监督检查医院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督促院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院纪委工作及负责人进行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对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处理处分。 | 《四川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 ||
干部 人事 | 市民政局举办监督职责 | 机构编制管理 | 按权限管理资阳市精神病医院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核准资阳市精神病医院章程,初审资阳市精神病医院编制使用计划、机构编制调整方案等,审批资阳市精神病医院临床、医技类内设机构调整设置方案。 | 《中共资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资编办发〔2021〕2号) 《资阳市市本级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资编委发〔2023〕3号) 《资阳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资编委〔2023〕62号) | ||
干部 人事 | 市民政局举办监督职责 | 干部队伍建设 | 按程序任命资阳市精神病医院领导班子成员(不含市委管理干部)、党政管理内设机构负责人;备案审核资阳市精神病医院临床、医技类内设机构负责人。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四川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 | ||
人员管理 | 指导资阳市精神病医院人事工作,审核在编人员的入编、调动、离职手续并按程序报批,审批在编科级及以下人员的退休手续。审批资阳市精神病医院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和使用方案。 |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 《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和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28号)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的通知(川人社办〔2023〕2号)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发〔2023〕4号) 中共资阳市委组织部 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的通知(资人社发〔2020〕2号) | ||||
干部教育培训 | 指导、审核(审批)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出国研修。 | |||||
非卫生职称(技术等级)管理 | 指导、审核(审批)资阳市精神病医院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等有关工作。 | |||||
考核奖惩 | 指导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审核年度考核结果。 | |||||
人事档案管理 | 根据人事档案管理规定,负责资阳市精神病医院编制内员工人事档案保管、审查等管理。 | |||||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自主管理职责 | 机构编制管理 | 负责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起草、报批和执行;动议机构、职能、编制和领导职数调整事项;申请用编、出入编登记;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及网上名称管理等相关工作。 | 《“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 《中共资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资编办发〔2021〕2号) 《资阳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资编委发〔2023〕62号) | |||
干部 人事 |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自主管理职责 | 岗位管理 | 拟订岗位设置方案;负责全院职工岗位聘用管理等日常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 《四川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关于规范和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28号)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的通知(川人社办〔2023〕2号) 《关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发〔2023〕4号)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的通知》(资人社发〔2012〕105号) | ||
人员管理 | 负责办理人员的入职、调动、离职、退休等手续。 | |||||
负责制定请休假管理制度和考勤管理制度等。 | ||||||
制定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编制编外人员日常管理和学习培训。 | ||||||
干部队伍建设 | 负责党政管理内设机构负责人的推荐工作,开展临床、医技类内设机构负责人的选拔任用工作。 | |||||
职称(技术等级)管理 | 承担职工职称(工人技术等级)申报材料的初审、申报、聘用等工作。 | |||||
教育培训 | 支持本单位职工参加各类教育培训,组织落实上级教育培训工作任务。 | |||||
考核奖惩 | 负责开展本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评价工作。 | |||||
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 | 市委组织部 | 干部队伍建设 | 负责市委管理的干部任命工作。 |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四川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 | ||
干部教育培训 | 负责市委管理的干部考核管理、教育培训、出国研修。 |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 | ||||
人事档案管理 | 负责市委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保管、审查等管理。 |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 | ||||
干部 人事 | 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 | 市委 编办 | 机构编制管理 | 审核资阳市精神病医院机构职能编制规定,按程序报批及印发。 |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 《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办法》 《中共资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资编办发〔2021〕2号) 《资阳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资编委发〔2023〕62号 | |
审核(审批、备案)资阳市精神病医院机构、职能、编制和领导职数等调整事项,按程序报批及印发。 | ||||||
审核(审批)资阳市精神病医院编制使用计划。 | ||||||
实名制管理 | 监督指导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 《中共资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委编办〈关于在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资编办〔2011〕44号) 《中共资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放市级实名制管理系统权限进一步优化上下编业务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资编办发〔2021〕13号) | ||||
监督检查 | 开展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执行情况检查,纠正违纪违法行为。 |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 | ||||
登记管理 | 受理办理资阳市精神病医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补(换)领证书。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中央编办发﹝2014﹞4号)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网上名称管理暂行办法》(中央编办发﹝2014﹞6号) 《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中央编办发﹝2015﹞131号)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有关问题办理意见》(国事登发﹝2016﹞5号) | ||||
开展资阳市精神病医院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及法人公示信息抽查。 | ||||||
审批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公益专用域名注册管理、网站标识管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 | ||||||
市卫 健委 | 业务教育培训 | 指导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开展医疗业务培训、出国研修。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
卫生职称(技术等级)管理 | 审核资阳市精神病医院人员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卫生人才评价考试资格并组织实施,组织资阳市精神病医院人员卫生副高级职称评审、卫生正高级职称资格审核工作。 | |||||
干部 人事 | 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岗位管理 | 核准经市民政局审核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审核确认经市民政局同意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结果。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四川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川办发〔2008〕19号) 《关于加强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川人社发〔2013〕58号) 《四川省扩大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自主权十条政策》(川人社发〔2017〕15号) 《关于规范和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28号) | |
公开招聘 | 批准经市民政局同意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 |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 《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发〔2023〕4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的通知》(资人社发〔2012〕105号) 《资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实施细则》(资人社发〔2023〕10号) | ||||
考核奖励 | 审批经市民政局审核确认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办理优秀档次人员名单备案;监督指导市民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做好奖励工作,审批经市民政局初审的所属事业单位记功情况。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川人社办发〔2023〕24号) 关于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的通知(资人社发〔2020〕2号) | ||||
收入 分配 | 资阳市民政局举办监督职责 | 薪酬管理 | 审核资阳市精神病医院绩效分配方案并监督执行。 | 《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2号) 《四川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川人社发〔2023〕12号) 《资阳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资人社发〔2023〕12号) | ||
收入 分配 |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自主管理职责 | 绩效分配 | 负责建立完善绩效分配机制,起草绩效分配方案,并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 | 《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2号) 《关于明确公立医院专用基金计提等管理事项的通知》(川财规〔2018〕13号) 《四川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川人社发〔2023〕12号) 《资阳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资人社发〔2023〕12号) | ||
工资福利 | 负责核算职工工资。负责在编人员月度工资基金上报与审核。负责职工工资的起薪、晋级、调整等工作。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国人部发〔2006〕56号)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国人部发〔2006〕59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国办发〔2011〕37号)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川人发〔2006〕47号) 《四川省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0〕45号) 《四川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1〕29号) | ||||
社保管理 | 负责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申报及缴费等工作;负责办理职工退休手续。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川人社发〔2015〕45号) 《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川人社办发〔2016〕94号) 《四川省工伤保险经办规程》(川人社规〔2023〕4号) 《四川省失业保险经办规程》(川人社规〔2023〕5号) 《资阳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资府办规〔2022〕6号) 《资阳市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实施办法》(资府办规〔2022〕7号) | ||||
收入 分配 |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自主管理职责 | 年金管理 | 按规定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负责医院工作人员年金的日常变动、缴费基数调整和个人部分扣除等工作。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年金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25号) 《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川人社办发〔2019〕150号) | ||
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薪酬管理 | 负责资阳市精神病院工资基金管理,核定市精神病院在编人员薪酬总额。落实工资收入分配、福利、退休、退职政策以及离退休待遇政策。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国人部发〔2006〕56号)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国人部发〔2006〕59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国办发〔2011〕37号)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川人发〔2006〕47号) 《四川省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的意见》(川人社发〔2010〕45号) 《四川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1〕29号) 《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2号) 《关于明确公立医院专用基金计提等管理事项的通知》(川财规〔2018〕13号) 《四川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川人社发〔2023〕12号) 《资阳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资人社发〔2023〕12号) | ||
收入 分配 | 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社保管理 | 办理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登记,核定缴费基数;办理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核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监督检查资阳市精神病医院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川人社发〔2015〕45号) 《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川人社办发〔2016〕94号) 《四川省工伤保险经办规程》(川人社规〔2023〕4号) 《四川省失业保险经办规程》(川人社规〔2023〕5号) | |
年金管理 | 办理资阳市精神病医院职业年金参保登记、核定缴费基数;办理工作人员职业年金补记、转移接续。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年金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25号) 《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川人社办发〔2019〕150号) | ||||
财务 资产 | 市民政局举办监督职责 | 资金预决算和收支管理 | 审批资阳市精神病医院财务预算,审核资阳市精神病医院部门预算和决算,指导医院财务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关于修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100号) 《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实施办法》(国卫财务发〔2020〕30号)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 | ||
财务监督 | 指导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 |||||
国有资产管理 | 审核(审批)资阳市精神病医院重大资金使用、重大投资决策与重大项目建设。指导资产管理。 | |||||
政府采购 | 负责资阳市精神病医院政府采购项目的审核、指导和监督。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
财务 资产 |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自主管理职责 | 资金预决算和收支管理 | 负责本院预决算编制及执行。按权限负责医院财务收支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关于印发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卫财务发〔2020〕30号) | ||
经济运行监督 | 建立适合本院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内部审计制度,并组织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 | ||||
国有资产管理 | 负责对本院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 |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关于修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100号) | ||||
政府采购 | 负责本院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的制定、完善以及招标采购管理和组织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资阳市政府采购活动内控制度建设指引》(资财采〔2024〕48号) | ||||
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 | 市财 政局 | 资金预决算和收支管理 | 指导市民政局监督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做好预算编制、预算公开、预算执行等工作。管理市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组织市级预算单位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 ||
财务监督 | 对资阳市精神病医院重大财政政策落实、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 《四川省财政监督条例》 | ||||
监督和规范资阳市精神病医院会计行为;指导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财会〔2017〕1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财会〔2021〕21号) | |||||
财务 资产 | 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 | 市财 政局 | 国有资产管理 | 制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关于修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100号) | |
绩效管理 | 组织预算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 ||||
财政保障 | 保障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开展精神卫生工作所需经费。 给予医养结合机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0〕57号) | ||||
业务 运行 | 市卫健委举办监督职责 | 医疗业务 | 负责医疗机构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监督管理。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2021年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 《四川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川卫办发〔2018〕70号) 《关于转发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技术指南(2016年版)的通知》(川疾发〔2017〕65号) 《四川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川卫办发〔2018〕70号) 《关于设立资阳市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和指导机构的通知》(资卫办发〔2011〕428号) | ||
负责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管理。 | ||||||
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技术相关监督管理。 | ||||||
负责统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 | ||||||
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院感防控、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 | ||||||
负责指导医护人员健康管理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 ||||||
监督指导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开展全市精神卫生、精神疾病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教育及全市医养结合、老年疾病的医疗护理、生活健康咨询、康复促进、临终关怀等相关工作。 | ||||||
业务 运行 | 市卫健委举办监督职责 | 科研教育 | 指导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开展科研及专利等成果转化、医学伦理审查等工作。指导资阳市精神病医院规范开展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等工作,审核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审批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指导医院重点学科建设。 |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四川省临床重点专科管理办法 (试行)》 《资阳市临床重点专科管理办法 (试行)》 《医学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 | ||
市民政局举办监督职责 | 基建后勤 | 负责资阳市精神病医院政府采购、大型基建、重点维修项目、外包服务的监管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
安全生产 | 指导监督管理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安全生产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关于推进医疗机构安全秩序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21〕28号) | ||||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自主管理职责 | 医疗业务 | 承担全市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特困人员精神病患者、流浪乞讨精神病患者和优抚对象中的精神病患者的收治、收养任务。 负责全市精神卫生疾病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教育及全市精神卫生业务指导等工作。为全市残疾退役军人和在服役期间患严重慢性病、精神疾病的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医疗和供养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四川省精神卫生条例》 《优抚医院管理办法》 《关于设立资阳市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和指导机构的通知》(资卫办发〔2011〕428号) | |||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落实医疗核心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 |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年度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 《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2023—2025年)》 | |||||
依法执业管理:加强医务人员执业管理,强化依法执业意识,规范执业行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 |||||
医疗技术管理: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研发、推广,促进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的科学、精细化,推动医疗技术高质量发展,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号) 《四川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川卫办发〔2018〕70号) | |||||
业务 运行 |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自主管理职责 | 医疗业务 | 突发公卫应急管理:承担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四川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川卫办发〔2018〕70号) | ||
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院感防控、传染病防治工作,报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关于转发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技术指南(2016年版)的通知》(川疾发〔2017〕65号) | |||||
开展医护人员健康管理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 |||||
医疗纠纷管理: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2018年10月1日) | |||||
处方权管理: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
科研教育 | 负责组织科研教学及学科建设等工作。 | 《四川省临床重点专科管理办法 (试行)》 《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试行)》《资阳市临床重点专科管理办法 (试行)》 《医学重点专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
开展院校教育、进修管理等工作。 | ||||||
负责各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并组织实施。 | ||||||
基建后勤 | 组织实施各种类型的采购、基建、维修及外包服务等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 《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 《资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 ||||
负责医院大型基建项目的全过程的管理工作。 | ||||||
负责医院污水站管理、医疗废物处置、生活垃圾处理等环境保护工作。 | ||||||
业务 运行 |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自主管理职责 | 安全保卫 | 负责医院消防、治安、安全生产、平安医院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依法维护医疗秩序的意见》(国卫医发〔2015〕84号) 《关于推进医疗机构安全秩序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21〕28号) 《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资民发〔2024〕20号)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资精委〔2024〕89号) | ||
相关部门综合管理职责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业务管理 | 指导资阳市精神病医院为全市残疾退役军人和在服役期间患严重慢性病、精神疾病的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提供医疗、供养服务以及开展残疾退役军人残疾等级鉴定和带病回乡退役军人慢性病检查等工作。 | 《优抚医院管理办法》 《带病回乡常见慢性病范围(试行)》(民发〔2011〕208号) 《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民发〔2011〕218号) | ||
市残疾人联合会 | 业务管理 | 监督管理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对辖区内精神残疾托养及精神残疾等级鉴定等工作。 | 《四川省残疾评定机构目录(2024年)》 资阳市残疾人联合会、资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资残联发〔2017〕70号) | |||
市医保局 | 监督检查 | 监督资阳市精神病医院落实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目录执行、编码维护和医保支付标准等工作。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 | |||
牵头实施药械集采工作,承担制定相关政策和监督实施的职责。 | ||||||
基金管理 | 做好医保基金支付工作和推进支付方式改革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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