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传染病区1600KVA电力增容工程结算审核项目(第二次)集体谈价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5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传染病区1600KVA电力增容工程结算审核项目(第二次)集体谈价邀请公告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采购人)拟对资阳市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区1600KVA电力增容工程结算审核项目采用集体谈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

一、响应须知

(一)采购项目名称:资阳市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区1600KVA电力增容工程结算审核项目

(二)采购最高限价0.4万元

(三)评标方式:一次报价,低价中标。如存在不唯一最低价,采取随机抽取的形式产生中选人。

(四)响应供应商资质要求:响应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响应供应商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实质性要求)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响应供应商串通投标:

1)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响应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响应供应商;

4.与采购人、其他响应供应商恶意串通;

5.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6.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非正常的协商谈判;

7.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8.未按照询价公告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9.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10.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1.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2.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响应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其响应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中选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中选结果无效。

(六)投标资料要求(密封并加盖鲜章):

1.廉洁承诺书(详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

4.法人委托代表人进行投标的授权书。

5.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含联系方式)。

6.报价表

二、服务内容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区1600KVA电力增容工程结算审核

1.审核目标:对资阳市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区1600KVA电力增容工程结算审核资阳市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区1600KVA电力增容工程项目约为44万。乙方通过执行审核工作,出具资阳市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区1600KVA电力增容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00001.     2.资阳市精神病医院传染病区1600KVA电力增容工程结算审核项目审核重点:(一)审核工程量:确保工程量真实、准确;(二)审核工程、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审核结算所罗列项目的合理性、审核综合单价的正确性、审核计算的准确性;(三)审核变工及隐蔽工程变更是否合理、变更增加项目是否已经包括在原有项目工作内容中、变更手续是否齐全,书写内容是否清楚合理;(四)审核施工企业资质确保资质合法合规;(五)审核工程合同审核合同履行情况:确认合同履行情况,确保无违约行为;(六)检查项目档案资料:确保项目档案资料完整、规范

三、采购项目要求

(一)审核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项目拟派人员要求:在派出的审核人员当中至少有1-25年以上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参与审核工作,科学合理组合审计组,有效保证审核工作质量。

四、付款方式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于成交供应商完成本项目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通过采购人验收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

五、报名及相关要求

报名时间:2025325日—2025330日。

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发送至QQ邮箱:390883859@qq.com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表》将不能参与该项目谈价。

六、资料递交截止时间、集体谈价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04011000

地点: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康乐南路203号资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新区)五号楼4楼会议室。

注:本项目不接受邮寄资料,请各服务商到现场递交相应资料。响应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未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13096067921 

 

 

 

 

 

附件: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传染病区1600KVA电力增容工程结算审核项目(第二次)

集体谈价邀请公告报名表

 

 

报名信息: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联系方式

备注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2025325

 

 

 

 

附件:

廉洁承诺书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共同签发的《〈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及省卫生厅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培训会议精

神,结合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反商业贿赂工作实际,依法保护双方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购销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承诺如下: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治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
    二、应积极配合医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积极配合对相关医务人员的商业贿赂行为进行查处。
    三、不找有关领导干涉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购销活动,不以贿赂的方式将上述商品销售到医院。
    四、不向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购销人员给予各种名义的财物或回扣。
    五、不向从事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相关活动的人员给予开单费、临床促销费、宣传费、劳务费、统方费等费用。
    六、不为医院相关人员报销电话费、娱乐费、差旅费、餐费等应由本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七、不组织甲方相关人员参加国内外旅游、座谈会、学术会等活动。
    八、不向甲方相关人员赠送各种实物及有价证券。
    九、不派工作人员到医院临床科室进行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的广告宣传。
    十、不以任何理由向医院及其相关人员进行商业贿赂。
    十一、如违反上述约定,医院有权单方终止现有购销关系,若违反承诺条款,公司承诺:三年内无权参加医院所有的采购活动。
    十二、违反上述约定,应向医院支付违约金贰万元,医院可直接在双方购销款中扣除。                                                                                       

承诺公司:(盖章)
                                  承诺代表:
                                  承诺时间:2025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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