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12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物业管理服务验收公告
一、验收目的
为确保四川信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为资阳市精神病医院(甲方)提供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满足医院各项需求,特制定本验收方案,以客观、公正地评估乙方服务质量。
二、验收依据
1. 《2025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2. 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
3.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
三、验收范围
1. 服务岗位覆盖:包括秩序管理员、水电维修工、厨师等24个工种,共计105人(以实际配置为准)。
2. 服务区域:资阳市精神病医院、资阳市第四人民医院(老区及新区)。
3. 服务内容:
保洁服务(含垃圾分类、消毒等)
行政后勤业务岗位服务(含岗位配置、服务质量)
设备维护与应急处理(如消防、空调维修等)
四、验收组织
1. 验收小组:
安全与后勤保障部、组织与人事部、财务部及用工科室人员
2. 职责分工:
安全与后勤保障部:统筹验收流程,汇总考核结果
用工科室:对派驻人员服务质量进行日常记录与评分
财务科:审核费用结算与考核扣款
五、验收流程
每月5日前按《资阳市精神病医院物业管理服务考核表》评分(见合同第七条)完成上月考核。
六、验收标准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物业管理服务考核标准
甲方定期组织人员对服务质量每月进行月度考核。
1.考核分数90分(含90分)及以上则全额拨付当月服务费,考核结果为优;
2.考核分数为 80 分-89 分(含89分),每扣一分扣500元,考核结果为良;
3.考核分数为70 分-79分(含79分),每扣一分扣800元,考核结果为合格;
4.考核分数为 70分以下,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责令其限期整改,直至整改合格,并扣减当月1%服务费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物业管理服务考核表
组织部门: 考核时间:
序号 | 考核项目 | 分数设定 | 考核人员 | 考核得分 | 备注 | |
1 | 服务质量与效率 | 响应速度 | 10 | |||
服务质量 | 35 | |||||
服从安排及服务效率 | 10 | |||||
2 | 组织能力和工作态度 | 遵章守法 | 25 | |||
临时完成任务情况 | 5 | |||||
3 | 满满意度 | 15 | ||||
考核分合计 | 100 |
考核标准:
1.响应速度考核:接到甲方增加人员或跟换人员的通知后,中标供应商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安排符合要求的服务人员到岗,若未能按时安排人员到岗每超出1天扣除当月考核分2分,直至本项扣完为止。(考核部门人事科、后勤科、使用科室)
2.服务质量考核: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及服务人员的工作要求应按照《保洁服务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行政后勤岗位服务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执行,每有一次未按照上述两项的要求执行扣除当月考核分5分,直至本项扣完为止。(由具体使用科室考核)
3.服从安排及服务效率考核: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或服务人员在工作中因自身原因无法按时完成交办的工作,每有一次扣除当月考核分2分,直至本项扣完为止。(由具体使用科室考核)
4.遵章守法考核:乙方所提供服务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落实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提供服务人员若出现违法情况,甲方立刻将该人员退回,并扣除当月考核分10分。乙方所提供服务人员不严格落实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每有1次扣除当月考核分2分,直至本项扣完为止。(由具体使用科室考核)
5.临时完成任务情况:乙方未能按时完成甲方临时安排的服务,每有一次扣除本月考核分2分,直至本项扣完为止。(由具体使用科室考核)
6.满意度考核:甲方各用工科室负责人每月对乙方所派驻的工作人员进行满意度考核(考核为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非常不满意)。达到满意及以上评价超过90%(含90%),当月满意度考核为满分(15分);低于90%高于80%(含80%),当月满意度考核扣4分,低于80%高于70%(含70%),当月满意度考核扣8分,低于70%高于60%(含60%),当月满意度考核扣12分,低于60%,当月满意度考核扣15分。(由具体使用科室考核)
附件: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验收资料(2024年8月)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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