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05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关于非机动车停车棚搬迁项目施工商征集公告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我院拟对资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新区)原有非机动车停车棚搬迁至市儿童福利院后侧,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施工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非机动车停车棚搬迁项目
二、施工地点:资阳市雁江区康乐南路203号。
三、施工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完成。
四、采购方式:院内集体议价
五、施工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①上述条件提供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即可。②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六、施工商资格要求:
施工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可不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施工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施工清单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 (元) | 含税金额(元) | 备注 |
1 | 原非机动车停车棚 拆除及转运 | 平方米 | 202 | |||
2 | 立柱挖基坑600*600*400 (含浇筑混凝土) | 个 | 16 | |||
3 | 新址搭建原非机动车 停车棚 | 平方米 | 202 | |||
含税合计(元): |
备注:本项目报价费用包含所有费用,院方不再支付清单项目以外的一切费用。
八、报价最高限价及议价要求:
1、本项目最高限价:17000元(大写:壹万柒仟元整)。
2、议价要求:院内集体议价,进行两轮报价,以现场第二轮报价结果价格最低者为中选施工商,如存在唯一最低价,将同为报价最低者进行再次报价,以最后一次报价中唯一价格最低价者为中选施工商。
九、施工商报名时间及地点
公示日期: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9日17:00
报名时间:2025年6月9日17:00前
报名地点:资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新区)安全与后勤保障部(雁江区康乐南路203号)。(注:现场提供密封纸质资料,并加盖骑缝章,未密封和未加盖单位公章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材料处理。)
联系人:温先生 联系电话:18728254627
徐先生 联系电话:18982942678
王先生 联系电话:13438428552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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