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关于非机动车停车棚搬迁项目施工商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05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关于非机动车停车棚搬迁项目施工商征集公告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我院拟对资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新区)原有非机动车停车棚搬迁至市儿童福利院后侧,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施工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非机动车停车棚搬迁项目

二、施工地点:资阳市雁江区康乐南路203号。

三、施工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完成。

四、采购方式:院内集体议价

五、施工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①上述条件提供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即可。②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六、施工商资格要求:

施工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可不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施工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施工清单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元)

含税金额(元)

备注

1

原非机动车停车棚

拆除及转运

平方米

202




2

立柱挖基坑600*600*400

(含浇筑混凝土)

16




3

新址搭建原非机动车

停车棚

平方米

202




含税合计(元):

备注:本项目报价费用包含所有费用,院方不再支付清单项目以外的一切费用。

八、报价最高限价及议价要求:

1、本项目最高限价:17000元(大写:壹万柒仟元整)。

2、议价要求:院内集体议价,进行两轮报价,以现场第二轮报价结果价格最低者为中选施工商,如存在唯一最低价,将同为报价最低者进行再次报价,以最后一次报价中唯一价格最低价者为中选施工商。

九、施工商报名时间及地点

公示日期:202565日至20256917:00

报名时间:20256917:00

报名地点:资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新区)安全与后勤保障部(雁江区康乐南路203号)。(注:现场提供密封纸质资料,并加盖骑缝章,未密封和未加盖单位公章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材料处理。)

联系人:温先生  联系电话:18728254627

徐先生  联系电话:18982942678

王先生  联系电话:13438428552


 

承诺函模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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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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