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07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大数据管理与保存服务采购项目集体议价公告
我院《大数据管理与保存服务项目》于2025年6月24日在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官网发布了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截止公示日期2025年7月1日未收到反馈意见,现特邀请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资阳分公司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数据管理与保存服务采购项目
2.服务清单:
部署方式 | CPU(核) | 内存(GB) | 存储(GB) | |
虚拟机 | 489 | 1569 | 66440 | |
专线 | ||||
直连云中心1G不同物理路径专线 | 2条 | |||
直连云中心200M专线 | 2条 |
3.服务要求
序号 | 名称 | 服务要求 |
1 | 计算资源池 | 1、主频≥2.2GHz;vCPU数量不低于500核; 2、256GB DDR4 2666MHz内存,内存总容量不低于1600GB,支持Advanced ECC先进内存保护技术及联机备用模式,可配置LRDIMM和UDIMM内存; 3、虚拟机支持跨虚拟化管理平台在线迁移,迁移过程中对业务运行无影响; 4、虚拟机支持自动迁移,当宿主机出故障时,自动迁移至无故障宿主机; 5、虚拟机支持在线热扩容,可在不停机的情况下,对虚拟机完成扩容工作。 |
2 | 存储资源池 | 1、同时支持SAN和NAS存储协议(非NAS网关); 2、配置FC/iSCSI/NFS/CIFS存储协议许可,要求支持Object Storage REST API; 3、配置≥64GB高速缓存(SAN缓存,不含任何性能加速模块、NAS缓存、FlashCache、PAM卡,SSD Cache等);具有缓存掉电保护功能,采用镜像保护,断电后缓存数据可写入磁盘; 4、配置不限使用条件的快照、克隆、精简配置、重删、压缩软件功能许可以提高存储使用效率;配置SSD二级缓存加速和自动分层存储软件功能许可以提升存储性能;提供异构品牌存储数据迁移以及与同品牌磁盘备份设备集成的无需备份软件的数据备份功能; 5、采用底层虚拟化存储操作系统,在同一个硬盘域内的磁盘可同时配置为RAID0/1/5/6;支持在线RAID级别变更和无中断在线数据迁移,不影响业务性能;HIS系统必须采用SSD闪存卡。 6、采用多对多的故障硬盘数据恢复方式,无专用指定热备盘,重建全局并发;新磁盘加入后,数据自动重新分配以使卷均匀分布在每个磁盘。 |
3 | 专线 | 1、2条云中心至资阳市精神病院机房的不同物理路径1G专线; 2、资阳市第四人民医院、资阳市老年护理院接入云中心200M直连专线各1条。 |
4.其他服务要求
(1)保障网络通畅(网络及数据安全)、服务器正常运行,持续监测云平台设备及网络流量,及时发现问题预警,故障排除有具体措施,对用户排查故障提供技术支持。
(2)安装部署实施人员需严格遵守保密约定,严禁自行调阅、查改、使用采购人数据信息和向第三方泄露采购人相关数据信息,并做好对相关数据和设备等的安全使用和保密工作。
(3)涉及对数据库、硬件设备等资源的配置调整,需提前向采购人申请,获得同意后方能调整配置。
(4)实施人员在工作期间需接受采购人的管理,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
(5)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5.采购方式:院内单一来源集体议价,以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的价格作为最终价格,如果谈价未达成一致将终止本次采购。
项目预算金额:240000.00元(人民币)
项目最高限价:240000.00元(人民币)
支付方式及验收:合同签订后,且收到乙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经甲方核实无误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 ),合同签订并开始提供服务之日起90天内无重大事故,双方出具无重大事故证明,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5%,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 ),合同到期后经双方确认无重大事故并出具无重大事故证明,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有效发票后,经甲方核实无误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15%,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 )。
二、响应供应商资质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投标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服务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四、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⑤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A、可提供2022年度(含)至今(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B、也可提供2022年度(含)至今(任意一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内容至少包含并体现资产负债、现金流量及利润情况);C、提供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征信证明;D、供应商注册时间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加盖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E、也可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注: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中第A-E项具有同等的投标效力,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除第E项外均可提供复印件)
②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原件);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2022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注:证明材料可为银行电子回单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或有效票据的复印件)
②提供2022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注:证明材料为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有效票据复印件)
③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
6、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原件)
五、报名及相关要求
报名时间:2025年7月7日—2025年7月10日。
报名资料(提供加盖鲜章的扫描文件):
1、报名表(详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联系方式(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报名方式:网上发送报名资料压缩文件包(电子邮件名称为“×××单位+资阳市精神病大数据管理与保存服务+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至QQ邮箱:1102786191@qq.com。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表》将不能参与该项目议价。
六、资料递交截止时间、集体议价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7月11日15:00;
地点: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康乐南路203号资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新区)5号楼3楼会议室。
注:本项目不接受邮寄资料,请各供应商到现场递交相应资料且密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684103218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2025年7月7日
附件1
报名表
公司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授权代表 | 联系方式 | 备注 |
报价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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