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07
资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关于失智老人养护大楼养老床位费收费标准的公示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3〕7号)文件精神,满足失智老年人群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本院拟正式投入运营失智老年人养护大楼。前期,我院通过深入开展市场调研,全面测算运营成本,并严格遵循相关政策规定,已拟制定该大楼养老床位收费标准(2025年暂定价,价格管理部门重新核定后,按核定标准执行),现将失智老人养护大楼养老床位费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一、床位费收费标准
失智老人养护大楼养老床位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按照失智老人养护大楼养老床位设计,分为基础型和舒适型2个档次。具体收费标准见下表。
失智老人养护大楼养老床位费标准
(2025年暂定价,价格管理部门重新核定后,按核定标准执行)
单位:元/人/日
房间类型 | 单人间 | 双人间 | 三人间 | 备注 |
基础型 | 100 | 43 | 30 | 含基础生活设施(独立卫生间、衣柜、桌椅等) |
舒适型 | 120 | 50 | 35 | 含全屋智能设备(独立卫生间、衣柜、桌椅、电动窗帘、智能马桶等) |
二、公示期限
以上收费标准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7日至7月14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实名向我院提出并阐明理由。电话为(028)26224595,来信请寄:资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新区医保与物价管理办公室(资阳市雁江区康乐南路203号)。接受电话反应和来访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特此公示。
资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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