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08
关于中医体质辨识仪采购项目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满足临床科室发展需求,提高中医诊疗质量,降低医疗风险,更好地满足患者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达到政府医疗中医服务能力标准要求,现拟采购中医体质辨识仪1台,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中医体质辨识仪采购项目
(二)技术要求(包含但不限于):
主要技术指标、功能及配置要求:
1.提供“成人版”和“老年版”和“儿童版”三种体质检测功能。
2.提供SDS产后抑郁的中医筛查与调理功能。
3.提供女性更年期症状(改良K评分)中医筛查与调理功能。
4.提供焦虑状态(W评分)筛查与调理功能。
5.提供“高血压”“高血糖”“孕妇”三类特殊人群健康指导功能。
6.提供身份证刷卡登录功能。
7.内置热敏打印机,一个客户,两份报告,分别存储打印输出功能。
8.报告输出权威:判定依据来源国家标准ZYYXH/T157-2009《中医体质分类与判定》及国家卫生计生委权威医学传播平台。
硬件配置部分:
1.采用触摸一体机设计,弧形机身(方便触控查看),冷轧电解钢板。
2.电容屏:21.5英寸电容触摸屏,避免了红外屏眩光晃眼触摸定位不准的先天缺陷。
3.一体机内置直接行式热敏打印机,体质辨识结果实时打印。并预留外置打印机接口。
4.主机:不低于英特尔四核2.0G Hz处理器、内存4G、128G固态硬盘的配置。
采用二代身份证识别器,身份识别快速准确。
(三)质保期:不低于2年,期间若设备出现非人为质量问题,供应商需免费维修或更换部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四)采购数量:1台
(五)采购预算:40000元。
(六)议价要求:医院自行组织人员按照院内集体议价的方式自主采购,通过院内集体议价的方式,进行两轮报价,以符合采购功能要求产品的现场第二轮报价结果价格最低者为中选供应商,如存在相同最低价,将进行最低价者再次报价,以最后一次报价中唯一价格最低价者为中选供应商。
二、支付方式
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试用15日且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且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自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00%;质保期满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出具合法有效且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自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
三、合同履行
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供应商应将中医体质辨识仪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确保设备运输安全、完好。
2.履约地点:资阳市雁江区康乐南路203号。
四、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1.验收标准: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以及项目公告的技术要求与项目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验收重点包括但不限于中医体质辨识仪的外观完整性(无划痕、变形、破损等)(交货当日初验)和功能参数符合性(各项功能需与公告技术要求约定一致)、运行稳定性及安全性能等(试用15日进行终验)。
2.验收异议处理:验收过程中,若发现交付货物存在次品、损坏、功能缺失、参数不符或其他未达到本项目合同约定及验收标准的情形,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并依据合同约定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
3.相关资料移交:投标人将本项目合同项下所涉及到的有关产品说明书、厂家操作手册等资料交付采购人,确保资料完整、清晰,便于采购人使用和维护中医体质辨识仪。
五、违约责任
1.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障合同的正常履行,不得擅自终止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10%。
2.如因产品的性能、质量等原因导致采购人和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供应商交付货物如经采购人验收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及采购文件要求,采购人有权拒收货物并解除合同,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同时供应商还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10%违约金。
4.供应商需保证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涵盖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供应商须全额退还采购人已经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及其利息,且还应另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10%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5.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售后服务,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10%违约金,且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服务,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6.若供应商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还应按采购人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给采购人。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结束后应免费提供软件系统维护、更新、升级等售后服务。
七、争议解决方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若货物符合标准,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若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鉴定费由供应商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先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基本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九、报名及相关要求
报名时间:2025年9月8日—2025年9月12日上午10:00。
十、集体议价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9月12日10:30;
地点: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康乐南路203号资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新区)安全与后勤保障部会议室。
十一、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天。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温老师 联系电话:18728254627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1898942678
附件:中医体质辨识仪采购合同文本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2025年9月8日
附件
中医体质辨识仪采购合同文本
甲方(采购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供应商):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为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等需求,拟采购中医体质辨识仪,乙方具备相应供应能力,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中医体质辨识仪采购项目
(二)技术要求(包含但不限于):
主要技术指标、功能及配置要求:
1.提供“成人版”和“老年版”和“儿童版”三种体质检测功能。
2.提供SDS产后抑郁的中医筛查与调理功能。
3.提供女性更年期症状(改良K评分)中医筛查与调理功能。
4.提供焦虑状态(W评分)筛查与调理功能。
5.提供“高血压”“高血糖”“孕妇”三类特殊人群健康指导功能。
6.提供身份证刷卡登录功能。
7.内置热敏打印机,一个客户,两份报告,分别存储打印输出功能。
8.报告输出权威:判定依据来源国家标准ZYYXH/T157-2009《中医体质分类与判定》及国家卫生计生委权威医学传播平台。
硬件配置部分:
1.采用触摸一体机设计,弧形机身(方便触控查看),冷轧电解钢板。
2.电容屏:21.5英寸电容触摸屏,避免了红外屏眩光晃眼触摸定位不准的先天缺陷。
3.一体机内置直接行式热敏打印机,体质辨识结果实时打印。并预留外置打印机接口。
4.主机:不低于英特尔四核2.0G Hz处理器、内存4G、128G固态硬盘的配置。
采用二代身份证识别器,身份识别快速准确。
二、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支付方式:
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试用15日且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合法有效且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自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00%;质保期满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合法有效且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自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
三、交货及验收
1.验收标准:甲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以及项目公告的技术要求与项目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验收重点包括但不限于机器人的外观完整性(无划痕、变形、破损等)(交货当日初验)和功能参数符合性(各项功能需与公告技术要求约定一致)、运行稳定性及安全性能等(试用15日进行终验)。
2.验收异议处理:验收过程中,若发现交付货物存在次品、损坏、功能缺失、参数不符或其他未达到本项目合同约定及验收标准的情形,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并依据合同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3.相关资料移交:乙方将本项目合同项下所涉及到的有关产品说明书、厂家操作手册等资料交付甲方,确保资料完整、清晰,便于甲方使用和维护中医体质辨识仪。
四、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1.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 年,期间若设备出现非人为质量问题,乙方需免费维修或更换部件。
2.售后服务:质保期结束后乙方应免费提供软件系统维护、更新、升级等售后服务。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障合同的正常履行,不得擅自终止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10%。
2.如因产品的性能、质量等原因导致甲方和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乙方交付货物如经采购人验收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及采购文件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并解除合同,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同时乙方还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10%违约金。
4.乙方需保证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涵盖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乙方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且还应另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若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给甲方。
六、争议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若货物符合标准,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若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先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七、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具体份数]份,甲乙双方各执[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具体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具体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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