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资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关于2025年第二批自主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1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资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关于2025年第批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院整体服务功能,拟面向社会自主招聘(非编制)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责任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具有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服从医院工作安排及调配,且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四)身心健康,能胜任工作,乐于奉献。

(五)年龄:截至2025831日在35周岁以下,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需求数量

所需专业

学历学位

其他条件

1

精神科医师

专业技术岗位

5

本科:精神医学、临床医学;研究生:临床医学(专硕)

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须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规培专业为精神科、内科、神经内科);需服从安排从事精神科医师岗位工作。

2

心理治疗师

专业技术岗位

1

心理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取得心理治疗师证

3

麻醉医师

专业技术岗位

1

本科:麻醉学;研究生:麻醉学(专硕)

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麻醉专业)、国家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政策后毕业的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麻醉专业)

4

康复技师

专业技术岗位

1

本科:康复治疗学;研究生: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运动医学

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取得康复治疗师证

5

护士

专业技术岗位

5

护理学

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取得护士资格证

6

医学装备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技术岗位

1

生物医学工程2年及以上在二甲及以上医院医学装备工作经历可不限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合计

14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二)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四)现役军人。

(五)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并按照要求上传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合并为1PDF文档上传到附件,简历附件标题格式:“应聘**岗位姓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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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截止时间:202592418:00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提交资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的人员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笔(面)试通知将以手机短信形式发送至个人报名时所保留的手机号码,请应聘者保持手机通信畅通查看个人手机短信消息并注意是否有拦截情况。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有弄虚作假、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三)笔试

1.笔试对象: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历相应学位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理论知识

4.笔试形式:闭卷考试,时间90分钟。

5.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对简历中提供的资料原件进行审核。

(五)面试

1.面试对象: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历相应学位的岗位1:3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面试对象(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可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历相应学位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采取直接面试

2.面试内容采取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进行面试

3.面试满分为100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

(六)综合成绩

1.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历相应学位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2.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历相应学位的岗位,面试成绩100%计入考试总成绩。

3.加分项,是在总成绩基础上进行加分,岗位设置为本科学历及以上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加3分、博士学历加5

)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岗位名额按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如进入体检的人员存在放弃体检的,依次进行递补)。若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也一样,则重新进行面试,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并增加心理健康测评项目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3.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按报考该类别成绩依次递补。

)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历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有无违纪违法行为个人征信情况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医学专业应聘人员需考察5年内有无重大医疗事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提请院长办公会审议,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报党委会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对象要在规定时间内来院报到,未经单位同意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中发现问题的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缺额的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执行

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纪律规定,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监督电话:028-26110755028-26196173

联系电话:028-26229983

联系人:向老师、唐老师

联系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康乐南路203号资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新区)五号楼3楼组织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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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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