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23
关于资阳市老年病医院建设项目和资阳市老年护理院失智老人养护大楼建设项目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制作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按照《关于做好建设工程竣工电子档案报送的通知》(资住建发〔2018〕4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建档案工作的通知》(资住建发〔2021〕99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需求,现对资阳市老年病医院建设项目和资阳市老年护理院失智老人养护大楼建设项目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制作服务项目进行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资阳市老年病医院建设项目和资阳市老年护理院失智老人养护大楼建设项目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制作服务项目。
2.服务内容:按照《关于做好建设工程竣工电子档案报送的通知》(资住建发〔2018〕4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建档案工作的通知》(资住建发〔2021〕99号)要求,对资阳市老年病医院建设项目(建筑面积19657.68㎡)、资阳市老年护理院失智老人养护大楼建设项目(建筑面积26654.6㎡)开展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制作工作并出具成果报告,成果报告符合规范要求并通过城建档案部门审核存档。
3.采购预算:53200元。
4.议价要求:医院自行组织人员按照院内集体议价的方式自主采购,通过院内集体议价的方式,进行两轮报价,以符合采购服务的现场第二轮报价结果价格最低者为中选供应商,如存在相同最低价,将进行最低价者再次报价,以最后一次报价中唯一价格最低者为中选供应商。
二、支付方式
供应商在出具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制作成果报告符合规范要求并通过城建档案部门审核存档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三、合同履行
1.交货时间:自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完成起60日内,供应商出具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制作成果并通过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审核合格。
2.履约地点:资阳市雁江区康乐南路203号。
四、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制作成果通过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审核合格。
五、违约责任
1.双方必须遵守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不得擅自中止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10%。
2.如因供应商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供应商提供服务不符合合同及采购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供应商还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的10%违约金。
4.供应商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还应按采购人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给采购人。
六、售后服务
无。
七、争议解决方法
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基本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九、报名及相关要求
报名时间:2025年9月23日—2025年9月28日上午10:00。
资料提供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明或被授权人委托证明(均需盖章)。
十、集体议价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9月28日10:30;
地点: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康乐南路203号资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新区)安全与后勤保障部会议室。
十一、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天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13982829970
罗先生 18180874118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2025年9月23日
友情链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