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1/20
各潜在服务商: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拟遴选宣传相关标识标牌设计制作服务商及遴选印刷服务商。为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度,保证该服务的最高性价比,我院现对计划采购项目的价格、质量以及技术参数的合理性等进行公开市场调研,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参加该次市场调研活动。
1. 项目名称
(1)资阳市精神病医院遴选宣传相关标识标牌设计制作服务商项目
(2)资阳市精神病医院遴选印刷服务商项目
2. 遴选方式
根据遴选项目特点组建遴选评审委员会,采取综合评分法对上述项目按评分由高到低各遴选出中选服务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如响应服务商大于5家,则遴选出3家服务商;如响应服务商为3—4家,则遴选出2家服务商。
合作协议期内,对包含在合作清单内的单项由该单项报价最低的中选服务商直接制作,如中选服务商因故无法承接制作或无法满足设计需求,则按中选排序顺延至下一中选服务商,同时,无法承接制作的服务商须承担对应违约责任(服务商未及时响应的,采购人有权自行处置,产生的费用均由服务商承担。服务商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采购人有权要求服务商支付已产生服务费用总额的1‰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视为服务商根本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服务商支付已产生服务费用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还应足额赔偿。)。对未包含在合作清单的单项,由各中选服务商单独报价并综合比选后确定制作服务商。
3. 服务期限
3年,协议一年一签;服务期满或预算金额(初步定为每个项目各28万元)执行完成为止。
医院按照《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宣传相关标识标牌设计制作服务商考核细则评分表》定期对提供服务、运行巡检、突发故障的处理情况、维护保养、资料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估。考核优秀者继续执行协议(协议有效期内),累计两次考核评估低于80分或无正当理由不执行采购人合理要求的,则解除协议。
4. 服务内容
详见附件。
5. 支付方式
服务商所报各项目的单价包括设计费、设备费、材料费、制作费、人工费、交通费、运输费、保险费、代理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发生的全部费用。根据实际制作及验收清单,原则上每季度据实结算。
符合我院需求相关项目的金额报价(详见附件3)。
(1)公示时间。
2026年1月20日(星期二)—1月23日(星期五)
(3个工作日)
(2)调研方案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1月23日(星期五)15:00(北京时间)
以下资料均需提供加盖鲜章的扫描件。
(1)廉洁承诺书(详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响应服务商的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
(4)法人委托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5)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含联系方式)。
(6)报价表(详见附件)。
方案电子版递交发送至电子邮箱:602592443@qq.com。
电子邮件名称为“×××公司+资阳市精神病医院遴选宣传相关标识标牌设计制作服务商(或遴选印刷服务商)+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请潜在服务商严格按照医院要求,认真阅读各项要求后进行方案编制,并按规定的时间、方式准时递交方案。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708246686
附件:1. 廉洁承诺书及采购前市场调研承诺函
2. 市场调研基本技术及质量指标要求
3.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宣传相关标识标牌设计制
作服务技术参数一览表
4.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印刷服务技术参数一览表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2026年1月20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共同签发的《〈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及省卫生厅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培训会议精神,结合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反商业贿赂工作实际,依法保护双方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购销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承诺如下: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治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
二、应积极配合医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积极配合对相关医务人员的商业贿赂行为进行查处。
三、不找有关领导干涉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购销活动,不以贿赂的方式将上述商品销售到医院。
四、不向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购销人员给予各种名义的财物或回扣。
五、不向从事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相关活动的人员给予开单费、临床促销费、宣传费、劳务费、统方费等费用。
六、不为医院相关人员报销电话费、娱乐费、差旅费、餐费等应由本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七、不组织采购人相关人员参加国内外旅游、座谈会、学术会等活动。
八、不向采购人相关人员赠送各种实物及有价证券。
九、不派工作人员到医院临床科室进行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的广告宣传。
十、不以任何理由向医院及其相关人员进行商业贿赂。
十一、如违反上述约定,医院有权单方终止现有购销关系,若违反承诺条款,公司承诺:三年内无权参加医院所有的采购活动。
十二、违反上述约定,应向医院支付违约金贰万元,医院可直接在双方购销款中扣除。
承诺公司:(盖章)
承诺代表:
承诺时间:2025年 月 日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我方(公司名称)自愿参加贵院(项目名称)采购前市场调研活动,并按要求提交完整的方案文件。现我方郑重承诺以下内容,并负法律责任: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我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1.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2.我方提交的调研方案文件,正本一份或电子档。
3.我方保证提交的方案内容及相关材料完全真实,若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贵单位及相关权力机构的相应处理。
4.我方同意贵单位对参加调研的所有方案进行参考与综合,同意贵单位对结果不做任何解释。
5.我方承诺因参加此次方案调研活动产生的所有费用自行承担。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名称(盖章):
地址:
联系电话:
时间:2025年xx月xx日
详细技术参数详见附件3。
本次采购采取单价报价形式,本次采购累计不超过28万元,据实结算。
备注:服务商所报项目的单价包括设计费、设备费、材料费、制作费、人工费、交通费、运输费、保险费、代理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发生的全部费用。所有由我院提供的设计项目,版权归我院所有,服务商须提供设计原格式文件。
清单未涵盖的标识标牌及印刷品,采购人提出需求时服务商亦须无条件设计、制作、配送及安装。
按照采购需求进行设计,设计方案完成后设计人员及时报采购人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制作,要求设计风格与医院整体风格一致,设计内容且应符合采购人提出的尺寸材质工艺等要求。
设计审批通过之后结合设计图纸应及时进行制作,产品的材质选用、尺寸、工艺等与采购人的需求保持一致,及时与采购人沟通保证产品的制作质量。项目清单中所有制作材料,服务商须按照行业标准制作,不得因任何理由降低投标产品质量。
制作成品在运输过程中,服务商需妥善包装,凡由服务商运输包装不当造成的产品损坏,服务商应予以免费更换。
4.1服务商应按规定的交货时间按时将货物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安装,未按约定时间送货的将按考核办法严格考核;
4.2将货物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之后必须经采购人验收之后才能进行安装,验收不合格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4.3服务商在安装过程中应有完整明确的安装施工方案和工艺,安装过程中注意安全保障工作(如高空作业等),对安全事故的应急保障措施等,如安装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服务商负全责。同时注意医院现有成品的保护,环境的保护,如对成品有任何损坏服务商应照价赔偿、对环境有污染严格按照考核办法考核;
4.4服务商应采用最先进的技术工艺对产品进行制作,如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服务商应免费更换。
4.5安装施工标准:按国家相关施工标准执行
1. 服务商必须提供≥1年免费质保服务和终身技术支持服务并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
2. 响应时效:采购人提出服务需求后,服务商需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处理采购人需求。
3. 服务商须提供售后支持服务,提供7*24小时电话服务及技术人员上门服务,维保期限满后,积极响应,并能及时到达现场解决问题。
4. 服务商需建立巡查机制,对院区的标识标牌进行定期巡检管理。每月不少于1次对各处的标识标牌进行巡查并做好巡视台账,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记录定时反馈给院方。
服务商所报各项目的单价包括设计费、设备费、材料费、制作费、人工费、交通费、运输费、保险费、代理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发生的全部费用。根据实际制作及验收清单,定期据实结算。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指定地点。
预算执行完成为止。按照《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宣传相关标识标牌设计制作服务商考核细则评分表》定期对服务商提供服务、运行巡检、突发故障的处理情况、维护保养、资料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估。考核优秀者继续执行招标协议(协议有效期内),累计两次考核评估低于80分或1个月内两次不执行采购方合理要求,则解除协议。
写真、喷绘等简单的标识制作,要求2天内制作安装完毕,紧急制作时,需在2小时制作安装完毕;有安装需求的如亚克力、灯箱等标识的制作,在成品制作完成内4天内必须安装到位,紧急制作时,需在2天内制作安装完毕。
(1)如因服务商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服务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2)服务商未及时响应的,采购人有权自行处置,产生的费用均由服务商承担;累计两次考核评估低于80分或无正当理由不执行采购人合理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要求服务商按照本协议第十二条第4款承担违约责任。
(3)服务商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采购人有权要求服务商支付已产生服务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视为服务商根本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服务商支付已产生服务费用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造成损失的还应足额赔偿。
(4)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纠纷的,违约方应支付守约方维护合法权益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等。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宣传相关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及印刷服务季度考核评分表
项目 | 标准分值 | 基本要求 | 考核分值 | 扣分 |
需求响应 | 响应 实效 | 采购人提出业务需求后,服务商需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处理采购人需求。若有推迟,服务商应说明原因并征得采购人同意,若没有说明原因或未征得采购人同意,每延迟1天,扣2分。服务商对采购人提出的修改需求予以回复,未按采购人确认的需求及时修改,每延迟提交1天,扣1分,未按需求修改,扣1分。服务商接获采购人安装通知后,未按时到达指定安装地点,每超半天扣1分。 | 15 | |
业务制作及验收 | 产品 合格 | 服务商所制作所有产品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需求。若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重做,并每次扣2分;若服务商不予及时更换重做不合格产品,则取消服务商资格。 | 30 | |
按期 交付 | 服务商需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交付验收,延迟交付,若未向采购人说明原因或未征得采购人同意,每延迟1次,扣10分。 | 20 | ||
验收 安装 | 服务商制作产品交付安装前,需由采购人点验合格后方可安装,未经采购人点验擅自安装交付,扣5分。所有制作安装工程,需由采购方人员现场验收是否合格,未经采购方人员验收,扣5分;若验收不合格,服务商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合格,扣1分。 | 10 | ||
安全 施工 | 服务商在施工期间需做好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文明安全施工。若因服务商未做好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发生安全事故,则该项不得分;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则取消服务商资格。 | 10 | ||
售后服务 | 服务商必须提供≥1年免费质保服务和终身技术支持服务。 | 10 | ||
服务满意度 | 该项得分为每季度考核领导小组对服务商服务态度进行打分的平均分。 | 5 | ||
备注: 1.实行100分制。等级分为优、良、中、差。100—90分为优,89—80分为良,79—70分为中,70分以下为差。 2.通过对服务商提供服务、运行巡检、突发故障的处理情况、维护保养、资料管理等方面,每月对服务商进行考核评估。 | ||||
附件1 宣传相关标识标牌设计制作服务技术参数一览表.xlsx
(含承诺书)宣传相关标识标牌设计制作服务项目采购前市场调研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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