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17
资阳市精神残疾康复中心
生态黑猪猪仔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资阳市精神残疾康复中心现就生态黑猪猪仔采购项目开展采购工作。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二、项目名称:生态黑猪猪仔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现场集体议价
四、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①上述条件提供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即可。②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可不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序号 | 品名 | 单位 | 规格 | 单价/头(控制价) | 金额 | 备注 |
1 | 生态黑猪猪仔 | 头 | 55斤--60斤 | 880元 | ||
备注:本项目共计采购15头生态黑猪猪仔,报价费用包含所有费用,院方不再支付清单项目以外的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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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采购清单
七、报价最高限价及议价要求:
1.本项目最高限价:13200元(大写:壹万叁仟贰佰元整)。
2.议价要求: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到报名供应商所在养殖场进行现场议价。
八、产品要求
1.猪仔数量15头,重量在55--60斤每头。
2.确保猪仔健康并做好所有疫苗。
3.在饲养中当猪仔出现健康问题时供应商必须无偿提供技术支持必要时可派技术人员现场医治。
4.供应商必须确保猪仔到达中心养殖地之日起30日内100%的存活,在此期间如因健康问题造成猪仔死亡的均由供应商负责并重新配送购买时相同品种规格的猪仔。
九、供应商报名、议价时间及地点
公示日期: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22日
报名时间:2026年4月22日15:00前
议价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报名地点:资阳市精神残疾康复中心办公室(雁江区莲花路95号)。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18096389151
李老师 联系电话:15883204573
资阳市精神残疾康复中心
2026年4月17日
附件:承诺函模板
致资阳市精神残疾康复中心:
我单位作为资阳市精神残疾康复中心生态黑猪猪仔采购项目的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公告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
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公告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根据采购公告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本函发出后,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响应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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