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站技改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9

(招标编号:SCND-ZF-2026115)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资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污水处理站技改工程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8万元,招标人为资阳市精神病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项目名称:污水处理站技改工程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污水处理站技改工程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污水处理站技改工程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4月29日 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08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网上(远程)办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2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资阳市雁江区大千路大千药业南侧恒大名都1幢1(F)2-1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2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资阳市雁江区大千路大千药业南侧恒大名都1幢1(F)2-1号

七、其他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ND-ZF-2026115

2.采购项目名称:污水处理站技改工程采购项目。

二、资金情况资金金额:48.00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污水处理站于2013年建成投运,设计日处理规模为1000m³/d,主体工艺采用A/0生化处理法,运行期间,院方于2020年对曝气系统实施技术改造(射流曝气改为风机送风并增设污泥脱水设备),于2021年配套建设在线监测系统及活性炭废气处理装置,站区各项设施配置齐全。鉴于该站已持续运行多年,部分工艺单元及配套设备进入正常更新维护周期,为进一步保障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的可靠性与稳定性,持续满足环保监管要求,现启动本次污水处理站技改工程。本项目为工业技术改造类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括 池体清淤、老旧设备及原有填料的规范化拆除与清运、全新机电设备(含切割式潜污泵、潜水搅拌机、絮凝消毒投加设备等)的供货与安装、好氧池组合填料及沉淀池斜管填料连同配套支架的整体更换、曝气系统更新修缮、管道阀门检修、电气控制系统恢复、生物菌种补充培养及全系统工艺调试等。通过上述系统性更新与优化措施,使污水处理站恢复并保持1000m³/d的设计处理能力,出水水质稳定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排放标准,并满足《资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资阳市精神病医院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资环审批[2022]28号)中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及浓度限值要求,并通过具备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验收,确保医院污水处理设施长期、稳定、达标运行。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获取磋商文件自2026年04月29日至2026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1.现场获取:

(1)供应商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时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包号)、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四川诺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资阳市雁江区大千路大千药业南侧恒大名都1幢1(F)2-1号)。

2.网上(远程)办理:

(1)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将以下资料扫描发至我公司邮箱256064903@qq.com:①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2)我公司收到上述资料的邮件后向供应商发送《报名信息登记表》,贵公司按规定填写此表后和报名费用缴纳凭证一起回传至邮箱256064903@qq.com,我公司收到《报名信息登记表》和报名费用缴纳凭证后向供应商发送磋商文件,即视为报名成功。(邮件形式: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电话)

3.报名咨询:李女士;联系电话:028-26075599。

4.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磋商活动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5.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收款单位:四川诺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资阳高新支行

银行账号:130711917697

注:缴纳报名费用时请备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包号(如涉及)等。

(五) 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上述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获取磋商文件并登记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磋商活动。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2日 09: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地    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莲花路95号

联 系 人:黎老师

电    话:028-2611501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诺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资阳市雁江区大千路大千药业南侧恒大名都1幢1(F)2-1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28-26075599

电子邮件:256064903@qq.com

注:具体内容以“转载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为准

公告链接:

https://ctbpsp.com/#/bulletinDetail?uuid=2d067856-0c92-4e5f-8f01-86ad9ff588bc&inpvalue=%E6%B1%A1%E6%B0%B4%E5%A4%84%E7%90%86%E7%AB%99%E6%8A%80%E6%94%B9%E5%B7%A5%E7%A8%8B%E9%87%87%E8%B4%AD%E9%A1%B9%E7%9B%AE&dataSource=0&tenderAge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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