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5/11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标识标牌等宣传相关用品设计制作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SCYZF-2026-CG0408号)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资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资阳市精神病医院标识标牌等宣传相关用品设计制作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80000.00元/年,招标人为资阳市精神病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资阳市精神病医院标识标牌等宣传相关用品设计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资阳市精神病医院标识标牌等宣传相关用品设计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资阳市精神病医院标识标牌等宣传相关用品设计制作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11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1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侧银杏苑小区1幢3楼(地址)现场获取;获取遴选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可不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遴选文件资料费每套400.00元/份,售后不退,遴选申请资格不能转让。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侧银杏苑小区1幢3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侧银杏苑小区1幢3楼开标室
七、其他
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方式:“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4000.00(大写:人民币肆仟元整);支付方式:由中选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省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地 址:资阳市雁江区康乐南路203号
联 系 人:黎先生
电 话:1362901759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宇之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侧银杏苑小区1幢3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28-26370655
电子邮件:/
公告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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