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新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项目集体议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0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资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新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项目

2.采购最高限价:3.7万元(大写:叁万柒仟元整)(总价包干)

3.采购方式:院内集体议价

4.采购性质:交钥匙总承包工程

5.议价要求:医院自行组织人员按照院内集体议价的方式自主采购,通过院内集体议价的方式,进行两轮报价,以符合采购要求的现场第二轮报价结果价格最低者为中选供应商,如存在相同最低价,将进行最低价者再次报价,以最后一次报价中唯一价格最低价者为中选供应商。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参与本次采购的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所有资质材料须真实有效、加盖公司鲜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态正常;

3.具备履行本装修工程合同所需的专业设备、技术人员及施工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6.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无失信惩戒记录。

三、项目采购及技术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项目清单(此清单“施工内容”为本项目预估数量仅供参考,若需精确数据响应前可到现场踏勘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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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模式,涉及的所有费用均包括在报价总价格中,中标总价为完成本项目全部交付内容的完整包干费用,施工及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公告内容、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现场踏勘隐含配套工作、为保障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所需全部辅助工序、措施项目、配套耗材、人工、机械、运输、安全文明施工、检测检验、成品保护、垃圾清运、维保、税费等一切必要支出,达到采购人正常使用条件。

(二)项目技术要求

2.1质量要求: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施工清单国家现行装修、消防、安全施工规范施工,所有分项工程验收合格,整体质量达标。

2.2材料要求:全部使用全新、合规、符合国家质检标准的材料,严禁使用三无、不合格建材,材料进场前须经我院核查确认后方可使用。

2.3服务要求: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工期、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售后质保、应急维修等作出完整、细化的书面承诺。

2.4安全责任:项目施工、运输、安装、整改全过程,施工现场及作业范围内的所有安全生产责任、人身及财产损失、事故处置费用均由供应商全权承担。

(三)质量要求:

3.1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其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消防相关要求。

3.2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3.3本次采购货物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并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质保期内,在正确的使用条件下,如提供的材料因质量问题(未达到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出现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等,供应商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4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经济和社会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因供应商供应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安全、经济和社会责任由供应商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四)商务要求

5.1合同款项支付:项目交付完成经采购人初验合格且收到供应商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全额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原则上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最长不超过30日(特殊情况下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00%;项目经最终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

5.2履约验收:

1)初验:项目竣工且投入使用后30日内,施工项目货物无破损、锈蚀等缺陷;按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逐项测试,各项功能正常且满足采购要求,方可视为初验合格。

2)终验:自初验合格之日起,已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售后服务义务至质保期满;中标(成交)供应商已提交完整的终验资料(含初验报告、服务期记录等)。服务期内无重大故障,初验服务期内发现的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满足前述条件,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完整终验资料后30日内完成终验。

(五)其他要求:

5.1.报价总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全部货物采购、运输装卸、现场安装、竣工验收、全套竣工资料编制移交、人工辅材耗材、吊车叉车机械租赁、安全文明施工、施工垃圾清运、场地复原清理等一切直接、间接配套费用,涵盖施工全过程所有显性、隐性成本,报价为最终包干总价。

5.2.报价范围不受项目清单条目限制:凡为实现项目完整使用功能、符合国家及行业强制规范、通过各主管部门验收、保障长期稳定正常运营所需的全部工序、材料、服务,相关费用均视为已综合计入投标总价,采购人后期不再另行支付任何增项费用。

5.3.投标人投标前必须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踏勘,实地掌握现场空间、原有管线、施工条件、作业限制等实际情况,充分预判施工难度、协调成本、各类潜在施工风险。因踏勘不细致、清单漏项、施工方案考虑不周、现场预判偏差产生的额外开支、返工成本、工期延误损失等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项目中标签订合同后,采购人不接受任何调价、费用增补申请。

5.4.项目整体交付标准:全部工程分项验收合格,完全适配医院安全要求。

5.5.故障响应:质保期内采购人报修后,供应商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场处置。

5.6.售后责任:质保期不低于1年,质保期内因材料、施工、设备自身质量问题产生的维修、更换、耗材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5.7.工期及工期延误违约: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后20日内完成项目施工(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施工)并交付使用。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交付的,每逾期1日历天,按合同总金额3%的违约金支付给采购人;逾期超15天,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供应商须按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支付给采购人,同时赔偿采购人全部实际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另行采购产生的加急费用)

5.8.工程分项质量达不到国家或者行业规范及合同标准,供应商须无偿返工至合格,延误工期按逾期条款追责;两次返工仍无法达标的,采购人可解除合同,供应商须承担合同总价20%违约金,造成采购人损失的,还应全额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另行采购产生的加急费用)

四、公示时间及报名要求

1公示及报名时间:2026年8月19日至2026年8月24日。

2报名资料要求(提供加盖鲜章的纸质或扫描文件):

3投递方式:网上发送报名资料压缩文件包(电子邮件名称为“×××公司+资阳市精神病医院(新区)消防安全整改项目+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至QQ邮箱:1059396166@qq.com

五、投标资料要求(密封并加盖鲜章)

1廉洁承诺书(附后)。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

4法人委托代表人进行报价的授权书。

5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含联系方式)。

6报价表

六、招标资料投递时间及地点

集体议价时间:2026年8月24日16:00,集体议价地点:资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新区(资阳市雁江区康乐南路203号4号楼2楼会议室)。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5183732851

黎老师电话:028-26115016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2026年8月19日

附件:廉洁承诺书.doc

附件:资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项目合同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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