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8/20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现就2025—2027年度审计服务采购项目,采用院内集体议价方式开展采购工作,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资质及服务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项目议价。
一、响应须知
(一)采购项目名称:资阳市精神病医院2025—2027年度审计服务项目。
(二)采购最高限价:3万元/年,三年合计最高限价9万元(服务期限三年)。供应商须填报年度单价及三年合计报价,任一报价超出对应限价即为无效响应。
(三)谈价规则:本项目采用院内集体议价模式,设置两轮报价,第二轮为最终报价,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自身第一轮报价。在完全满足本公告全部服务、人员及项目要求的前提下,以第二轮最终最低有效报价确定中选供应商;第二轮报价若两家及以上最低报价相同,仅该部分供应商再次报价,直至确定唯一最低报价供应商。
(四)响应文件要求:所有响应资料须统一密封包装并加盖单位公章,具体包含以下资料:
1.廉洁承诺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现场参与谈价时必须提供);
6.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项目报价表;
8.满足本公告全部服务及项目要求的承诺函;
9.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承诺函。
补充说明: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核心资质资料缺失、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均视为无效响应,采购人不予接收。本项目不收取报名费及谈价保证金。
二、服务内容
本项目服务期限三年,服务内容为资阳市精神病医院、资阳市失能失智照护和精神残疾康复中心两家单位2025—2027年度内每年度的审计工作,执行统一审计标准,具体审计内容如下:
(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
1. 审计目标:每年对两家单位开展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分别独立出具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反映单位年度财务状况及运营成果。
2. 审计范围:核查单位财经法规、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全面核实年度财务收支、账务处理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3. 工作要求:依据《政府会计制度》及国家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合规性、数据真实性、成果公允性出具合法有效的审计意见。
(二)年度财务收支审计
1. 审计目标:每年对两家单位开展全覆盖年度财务收支审计,排查财务运行风险、梳理财务管理短板,规范出具年度财务收支审计报告。
2. 审计范围:全面核查单位各项收支、专项资金、往来款项、物资采购、资产处置及内控制度落地执行等全部财务环节合规性。
3. 工作要求:重点核查三公经费、差旅、会议、培训、运维等日常经费支出,严格核查物资采购、基建项目、固定资产管理、对外合作等重点经济业务的规范性、完整性。
(三)年度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及风险评价审计
1. 审计目标:每年对两家单位开展年度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及风险评价审计,全面排查管理漏洞、识别运营风险,出具合规有效的年度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及风险评价审计报告。
2. 审计范围:全面覆盖预算、收支、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合同六大内控核心模块,核查单位内控制度健全性、业务流程合规性、日常执行有效性,完成全方位内控风险评价工作。
3. 工作要求: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及相关审计准则开展工作,确保审计结果客观真实、合规有效,针对性的提出整改建议,为单位内控建设、风险防控、管理提质提供可靠依据。
三、项目服务要求
本项目履约服务要求如下,供应商须严格遵照执行:
(一)服务地点: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工作安排,按需到场开展现场审计、资料核查、问题沟通及整改对接等全部审计相关工作。
(二)人员要求:供应商须组建专属、稳定的专项审计服务团队,配备熟悉《政府会计制度》及公立医院财务核算、内控管理的专业人员全程主导跟进项目,保障审计流程规范、工作严谨专业、成果质量合规达标。
(三)履约时限:本项目审计覆盖会计年度为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每年度审计工作,供应商应于收到完整审计资料后60日内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并提交全套正式审计报告。
四、付款方式
本项目服务费按年度分期支付。供应商每年度圆满完成全部审计工作,依规出具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财务收支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及风险评价审计报告,所有报告经采购人确认签字合格后,逐年结清当年度服务费用。
五、报名及相关要求
报名时间:2027年8月20日 — 2027年8月25日
报名方式:填写项目报名表发送至指定QQ邮箱:
390883859@qq.com。
报名信息包含: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联系电话。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报名表的供应商,无资格参与本次项目谈价。
六、资料递交截止时间、集体议价时间和地点
谈价及资料递交时间:2027年8月26日 上午10:00
地点: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康乐南路203号资阳市精神病医院(新区)五号楼4楼会议室。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邮寄、代寄等非现场递交方式,所有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现场递交。逾期送达、未按规定密封、标注信息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一律不予接收。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3个工作日,报名有效期与公告公示期限保持一致。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13096067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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