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电梯五方通话无线对讲系统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5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电梯五方通话无线对讲系统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我院拟对资阳市精神病院区电梯五方通话系统进行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项目名称:电梯五方通话无线对讲系统采购项目
施工地点:资阳市雁江区莲花路95
施工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采购、安装及调试
采购内容:院区一号楼(传染病区大楼)需新增五部无线五方通话,二号楼(门诊综合大楼)需新装三部电梯无线五方通话,共计八部电梯。安装完成后将所有电梯五方通话系统主机移至现二号楼负一楼消防控制室。

二、设备信息及报价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技术要求

备注

1

电梯五方通话无线对讲系统(传染病区大楼5部电梯)

1

满足国家规范《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 7588-2020)和《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2023)相关要求及正常通话,电梯控制系统兼容适配。且保质期二年,在服务期内设备故障均由施工商负责免费维修,保障五方通话正常运行。


2

电梯五方通话无线对讲系统(门诊综合大楼3部电梯)

1


报价单模板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电梯五方通话无线对讲系统(传染病区大楼5部电梯)

1



2

电梯五方通话无线对讲系统(门诊综合大楼3部电梯)

1



3

总价(含税):    

4

公司名称:                                       (加盖鲜章)

5

联系人:                      电话号码:

 

注:供应商报价应为含税总价,包含设备、运输、安装、调试、辅材、人工、培训、税费及项目实施过程中一切费用。报价单须填写公司名称并加盖鲜章,注明联系人及电话号码。

三、采购方式(院内集体议价)

医院自行组织人员按照院内集体议价的方式自主采购。通过院内集体议价,进行两轮报价,以符合采购功能要求产品的现场第二轮报价结果价格最低者为中选供应商;如存在相同最低价,将进行最低价者再次报价,以最后一次报价中唯一价格最低价者为中选供应商。

本项目最高限价:10550.00元(大写:壹万零伍佰伍拾元整)。本项目报价费用包含所有费用(含税),院方不再支付清单项目以外的一切费用。

四、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上述条件提供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即可。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可不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服务要求

1.质保期:二年;

2.在服务期内设备故障均由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保障五方通话正常运行;

3.满足国家规范《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 7588-2020)和《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2023)相关要求及正常通话,电梯控制系统兼容适配;

4.免费提供系统操作及日常维护培训;

5.安装完成后将所有电梯五方通话系统主机移至现二号楼负一楼消防控制室。

七、履约验收

采购人自行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初验和终验。

1.初验:安装调试完成后,甲乙双方共同完成现场初验,设备数量、功能、通话质量、兼容适配等满足采购要求,主机已移至指定消防控制室。
2.终验:自初验合格之日起,质保期已满且供应商已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售后服务义务(含维修、保养、技术支持等);供应商已提交完整的终验资料(含初验报告、质保期服务记录等)。质保期内系统运行状况良好,无重大故障;初验及质保期内发现的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八、付款进度安排

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合同总金额的100%。本项目不设质保金。

九、报名、议价时间及地点

1.资料投递期:2026915—202691817:00(逾期无效);
    2.议价时间及地点:202691817:20,地点: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康乐南路203号资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新区)安全与后勤保障部会议室;
    3.资料要求:密封纸质文件(含资格、报价、技术响应等材料),加盖骑缝章;本项目不接受邮寄资料,请各供应商到现场递交相应密封资料;
    4.投递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康乐南路203号资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新区)安全与后勤保障部会议室;
    5.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8982992527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天。

 

资阳市精神病医院
2026915

 


  • 24小时急救电话:028-262255555     24小时服务中心电话:181 2349 5284
  • 行政办公室电话:028-26224413   纪检投诉电话:028-26196173
  • 沟通办投诉受理时间及随访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 关注微信公众号

  • Copyright © 2024 by( zydsyy120.com )版权所有:资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本网站所有内容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载) 本网站已被访问2624724次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