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放开项目定价的公示
关于部分放开项目定价的公示按照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川医保[2022]11号)的文件要求,根据《资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停用、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资医保发〔2022〕3号)文件精神,放开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及部分个性化需求较强、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患者自主选择。经研究,我院拟开展以下放开服务项目及特需项目,结合该项目的成本测算,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4月12日-2023年4月17日联系电话:13